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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陵川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31 发布机构: 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严格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现制定陵川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衔接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县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严格落实动态保障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确保5年过渡期圆满收官。

二、工作目标

对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险房屋中或无房(借房居住)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针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各种原因又成为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及时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对新排查发现的危改对象要严格按照动态保障工作要求,及时纳入动态保障范畴,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应保尽保,进一步夯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基础。

三、重点任务

1.强化监测认定。住建、农业农村、民政部门之间要做好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乡镇排查上报的初判隐患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对其中经鉴定为C、D级的房屋及时反馈乡镇,乡镇严格履行申报审查制度并逐级上报,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动态保障范畴,组织施工改造。

2.落实动态保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常规排查+应急排查”的动态排查机制,对新排查确定的动态新增户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并及时组织农户实施危房改造,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改造。改造期间,乡镇、村应帮助农户实施过渡性安置,做到发现一户、上报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危房改造施工期间,各乡镇要逐户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督促农户对照鉴定报告反映的隐患处所实施改造,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严格工作监管。住建部门将对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对象认定、施工建设、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审核,及时报送危改户开竣工情况,并指导农户与承建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针对残疾人危改户,应同步指导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对通过置换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必须对所置换使用的房屋进行严格的安全性鉴定,对不达质量安全要求的,要严格实施改造,符合危改质量安全要求后方可置换居住,坚决杜绝“用危房置换危房”问题的发生。

4.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对新排查发现的动态新增保障对象,当年实施完危房改造并验收通过后,补助资金分配按照省住建厅《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晋建村字〔2025〕97号)落实,具体补助金额为:修缮加固住房,户均补助1.98万元;新建住房(含置换),1人户、2 人户、3 人户和多人户户均补助分别为3.1609 万元、4.7412 万元、7.1119 万元和9.48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不足补助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二是住建部门将根据资金到达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三是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加强房屋改造质量,加大对农户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减轻农村6类重点对象危改筹资压力,年度资金应全部发放到户,原则上不得出现资金结余现象。

5.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严格落实省住建厅明确的建档要求。各乡镇要认真学习危房改造系统操作手册,及时整理、规范有关资料,确保纸质档案规范齐全,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并提高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

6.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要严格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对农村危房改造履行程序不严格、认定不准、把关不严、改造质量不达标、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和超范围发放、以及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多发易发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推进。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具体工作落实的原则,省级住建部门积极做好统筹指导和工作调度,抓好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市级住建部门强化工作监管,强化、细化国家、省危改政策的有效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做好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动态保障任务基本完成。

(二)加强技术指导

县级住建部门应加强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宣传,进一步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并组织监理服务机构在新建的房屋改造关键施工环节进行现场服务指导。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乡镇、村两级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及时将改造户申报情况、政府补助资金使用以及保障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畅通投诉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化解群众信访诉求。

(四)开展实地督导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县住建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重点是动态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进度、房屋改造质量、危改系统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