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知应会小知识

发布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晋城市住建局、晋城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晋市建房字【2012]8号文件)精神,我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标准缴存(层数指房屋总楼层数)。

6 层(含6层)以下.......................83元/m';

7层(含7层)至12层(含12层)............90元/m';

13层(含13层)至17层(含17层)...........95元/m';

18层(含18层)以上......................100元/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