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严厉打击盗用燃气和擅自改动燃气设施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盗用燃气,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开启燃气计量封印、绕越燃气计量装置用气、采用其他方式使燃气计量装置失效等盗用燃气的行为。
二、严禁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私自拆除、改装、迁移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或者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挖掘等活动。
三、严惩违法行为,对盗用燃气和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207140
举报邮箱:lczjjgyk@163.com
举报地址: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405室
陵川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