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对我县涉管道燃气第三方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涉气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此发布破坏燃气管道举报方式的通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我县范围内涉管道 (含高压管道、市政中压管道、小区庭院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燃气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况的:
1.施工方未办理相关手续、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破坏占压燃气管道等设施的。
2.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管、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3.擅自在燃气管道上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4.擅自拆除、损坏、覆盖、迁移户外燃气设施的。
5.发现燃气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泄漏的。
6.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需真实有效。
(三)受理单位信息
1.举报方式:居民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电话:0356-6207140;
举报邮箱:lczjjgyk@163.com。
3.受理单位地址:陵川县梅园西街240号(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405室)。
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举报受理规则
须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的线索材料。我局将认真核实,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