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陵川县区域内更新的十三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告:
序号 |
地点 |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
1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崇安街与卧龙路交叉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2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崇安街崇安寺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3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崇安街与康复路交叉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4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文化街与康复路交叉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5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鸿雁街体育场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6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鸿雁街陵川一中学校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7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鸿雁街棋源中学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8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开云街鸿生上城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9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仕林路东洼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10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卧龙路建设银行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11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文化街街心公园路口违停 |
违法停车 |
12 |
342线771公里701米西河底卡口 |
超速行驶 (限速:60KM/H) |
13 |
陵川县梅园街与古陵路十字口 |
打电话、未系安全带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为公告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3年8月11日起,对被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行。
特此公告
陵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