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市场监管局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有效服务于日常各项监管工作,主动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处理结果、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信息。

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

截至202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其中工作动态262条,涉及各类行政处罚信息33条,共29期80个案件;食品抽检信息9条,公开各类文件15条,财务公开、业务宣传、双随机公示等信息15条。

2020年共收到各类群众咨询信息6条,均已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8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向公众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赢得广泛的支持,树立和巩固市场监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