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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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县级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03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礼义镇、平城镇、杨村镇、六泉乡人民政府: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陵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农组办字〔2026〕5号)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结合人居环境工作实际,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对礼义镇、杨村镇、平城镇、六泉乡主要公路沿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补助。根据陵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陵财预字〔2026〕1号)文件精神,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现将剩余9.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望接文后,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监管及项目总结工作,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项目申报管理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进行补助,结合本乡镇实际,在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择优选择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在项目实施中,要督促实施主体加强任务落实、项目实施及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完成后,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项目实施资料、验收结果等情况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