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底镇

村民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0-11-30 发布机构: 西河底镇

一、在党支部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主动协调配合村经济合作组织、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党支部分工的其它工作。

二、认真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赋予村民委员会的八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落实各项示范工作任务,争创

四、加强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

1、完善、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分工及村民小组职责;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小组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物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并规范地布置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总结、评比、保证落实。

2、加强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建设:有村干部办公室,有村民档案及案柜,有管理人员,有本村地图及上述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照片。

3、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村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学习政治、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为村民服务。

4、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及时查处有关问题,增强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中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村干部在村民中的良好形象。

五、负责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向村党支部、上级党委、政府、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