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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关注基层民生,共同建设魅力陵川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因我县住宅小区在发展时间短,小区物业管理起步晚,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态度不够规范,尤其国家在取消物业资质审批、物业收费审批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更是缺乏有效手段,虽然在镇政府和县住建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了怡枫苑等三个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但在实际工作中,又多了一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以及业主之间的矛盾,且业主委员会内部之间的等不利于解决的问题,这些原因及现状都是客观存在并难以解决的。

另外,由于业主居住习惯难以一时改变,对物业管理及服务持怀疑及抵触情绪,导致出现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理解难、沟通难、管理难,动用物业维修基金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我们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按照省、市、县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我县也建立了由房地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负责、社区(村)具体实施的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村)的主体作用,引导各住宅小区引进物业企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鼓励社区(村)主干或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小区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把住宅小区管理、安全、纠纷调解等全部纳入到社区(村)统一化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指导和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建立物业招投标制度,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物业管理,全面推进市场化运作,引导物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