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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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常态化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14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常态化开展全省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方案>的通知》和《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常态化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方案>的通知》(晋市应急工贸发〔2025〕100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陵川县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市局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常态化开展全省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方案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着力治理突出隐患,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停产停建非煤矿山落实值班值守、定期巡查、管控矿山出入口、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矿山开采范围或危险区域、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上报等安全措施情况要定期开展排查。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风险辨识管控。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DB14/T3232—2025)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各风险点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分别标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的风险等级分布,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进行风险告知,并按照风险管控原则合理确定风险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辨识确定的重大风险,要亲自组织制定针对性的常态化管控措施。

(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突出隐患进行排查处置,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受控,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对可能引发道路运输、车辆伤害、中毒窒息、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火灾、冒顶片帮、采空区垮塌、边坡坍塌等事故的隐患,特别是《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并彻底治理。

3.是否存在以建代采、违规转包分包、外包单位挂靠资质、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不按批准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是否存在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的情况。

6.露天矿山是否存在“一面墙”开采等问题。

7.是否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300号文”要求,每年开展“体检式”精查、自查、自改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认识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将此次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部署落实。要认真分析各自安全生产的突出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结合当前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硬措施”硬落实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综合运用,严格执法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扎实抓好非煤矿山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风险辨识和突出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形成突出风险隐患清单。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要求,规范入企开展执法检查,要综合运用约谈警示、公开曝光、“黑名单”、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推进自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企业内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要严格兑现奖励,强化隐患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常态管控,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四)动态清零,做好信息报送。各非煤矿山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上级督查移交的问题,要及时明确整改“五落实”,积极抓好问题整改,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7月起,每月25日将《陵川县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表》报送至县局非煤工贸股。

联系人:白国飞  刘澳林

联系电话:0356-6209162

电子邮箱:lcyjjfmgm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