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川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对接招聘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23〕1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进行线上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对接服务专场招聘会

二、活动内容

1、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通过双方自主洽谈或见习从业人员向见习单位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的形式进行选择对接。

2、就业见习岗位和就业见习从业人员征集情况公示,以《陵川县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陵川县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从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公布名单为准。

3、对接成功人员携带签订的《陵川县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确定为就业见习人员。

三、其他要求

1、见习期间,县财政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为我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我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

2、各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应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96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2)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见习单位负责做好见习人员的日常考核、考勤管理,应指定见习指导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见习质量,维护其合法权益,按时发放生活补助,不得随意中断见习人员的见习;见习人员应当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保守见习单位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3)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表和见习单位补助发放表复印件报送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心审核后发放见习补贴,逾期没有交回的,停发见习补贴。

(4)见习期满后,双方协议自动解除。在见习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终止见习的,需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申请,协议终止。

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 2023年8月22日

咨询电话:0356-6203679

联系人:宁媛 张雨东

附件:1.陵川县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xlsx

2.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详细信息表.xlsx

3.陵川县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