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专业合作社:
根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三品一标”及“圳品”项目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农质安发〔2024〕15号)文件补助标准要求,按照《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三品一标”及“圳品”项目奖补名录>的通知》(晋农农质安发〔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三品一标”及“圳品”奖补资金52万元使用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一、补助范围
该资金依据截止2023年12月30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和“圳品”的获证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全产业链基地完成认证情况,对已完成认证产品及基地的7个生产经营主体下达奖补资金。
二、补助标准
奖补标准为绿色食品获证产品,每个奖补3万元;农业系统认证(中绿华夏)的有效有机农产品,每个奖补4万元;“圳品”获证产品,每个奖补7万元;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全产业链基地,每个奖补10万元。
三、补助环节
补助内容包括产品及基地检验检测费、标志使用费、认证检查差旅、食宿费、制作申报材料费、技术培训费、品牌推介及标准宣贯等费用。
望接文后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附件:2024年陵川县省级乡村振兴“三品一标”及“圳品” 资金分配表.doc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