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教育局

陵川县教育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19-12-06 发布机构: 陵川县教育局

 

一、综合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局党组学习和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承担科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抓好县直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工会工作,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维权等工作。做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扶贫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规范科教系统收费管理,从严查处各类“乱收费”问题;提高科教经费的使用效率;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指导全县科教系统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思想政治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和负责所属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开展劳动教育工作;指导预防青少年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做好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本系统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值班、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后勤管理、资产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落实深化教育改革有关工作,牵头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教育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综合协调。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二、人事师资股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指导科教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教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全县科教人才援疆援藏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和负责所属学校的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和负责所属单位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招聘录用、师德师风、职称改革、交流聘任、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表彰、编制待遇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和负责所属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承担涉外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

拟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陵川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科教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科教经费筹措、科教拨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承担统计全县科教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科教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有关财务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医疗保险、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县直科教系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基本建设报批、管理和全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承担科教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做好扶贫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措施,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统筹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推进课程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招考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按照相关教育考试法规所赋予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

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落实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做好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职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指导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调联系驻地高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

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协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函授站建设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所属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工作;协助做好民办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学籍备案等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并落实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依法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有关教育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监督检查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负责民办学校督导专员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县科教系统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科教系统并领导所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和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置所属学校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科教系统的应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层层落实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一岗双责,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科教系统安全;贯彻落实各级加强法制教育的政策措施,增强法制意识。

五、科技业务股

拟定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编制全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全县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拟定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各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