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筑牢全县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压实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常态化闭环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县域交通、各校办学及学生出行实际,县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生违规骑行巡查通报制度》《小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制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四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遵照执行,全面落实全员管控、家校联动、闭环整改工作要求。
陵川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中小学生违规骑行巡查通报制度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因违规骑行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制定中小学生违规骑行巡查通报制度。
1. 巡查主体:成立由学校安保人员、值班教师以及家长志愿者组成的巡查小组,负责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的骑行情况进行巡查。学校与当地交警部门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交警定期在重点路段进行执法巡查,并将发现的学生违规骑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
2. 巡查时间与范围:每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为重点巡查时间,涵盖学校门口、校园周边主要道路、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寒暑假期间,可根据学生出行特点,适当安排不定期巡查。
3. 违规行为界定:未达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未满12周岁)、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摩托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骑行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骑行、追逐打闹等违反交通规则的危险骑行行为;多人共乘一辆电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等超员超载行为;私自改装车辆外观、性能等影响骑行安全的改装行为。
4. 通报流程:巡查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违规骑行行为,当场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违规行为的危害,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及班级、违规行为、时间、地点等信息。对于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由巡查小组现场通知家长,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于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学生,巡查小组在24小时内将违规信息通报给学生所在学校。学校收到通报后,对违规学生进行二次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同时,学校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学生不再出现违规骑行行为。学校定期将违规骑行学生的信息及处理情况汇总存档。
5. 宣传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交通安全主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骑行安全常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定期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和违规骑行事故案例,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对学生骑行安全的监管责任,要求家长以身作则,引导和监督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6. 监督与考核: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的违规骑行巡查通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体系。
小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制度
路队管理是班级文明的窗口,关系到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安全。为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值班领导、文明岗学生应按时到岗,监督检查。
2.放学后,学生在上最后一节课教师的带领下以班为单位在操场站队,不许打闹,做到快、静、齐。
3.放学离校顺序由一年级至六年级,每班有两名学生举牌引领。 路队要稍慢、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路队中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
4.路队出校门走到指定地点后由家长接走。
5.接送学生的家长均应在指定地点接送,为避免影响交通,不可围在校门两侧。一般情况下,家长不可进校接孩子,不可从路队中接走孩子。
6.没有按时被家长接走学生应到门卫室门口由值班教师统一看护,直至全部接走为止。
7.如遇恶劣天气,值班领导、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放下一切工作,维持放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离校;恶劣天气放学时,不集体站队,学生在教室等候家长来接。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提倡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规范骑行(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严禁骑行摩托车)。
3.严禁学生乘坐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精神,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2.制定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宣传教育时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增加宣传教育活动经费投入,完善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编印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宣传教育资料收集、建立管理档案。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驾驶无牌三轮车、驾驶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6.杜绝乘坐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载等违规行驶车辆。杜绝“飙车”、“飞车”、“多车并行”、“撒把骑车”、“骑倒车”等违规行为。不在公路上赛车、骑车带人、停车玩耍。
7.组织开展典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与普法与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8.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展板、宣传栏标语、黑板报、讲座、班会、国旗下讲话、微信群等方式,深入班级、师生中对教职工、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校园有警示,手中有资料”。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10.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监护承诺书》,加强家校社多方结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