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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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7 发布机构: 陵川县教育局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压实学校安全全员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素质,夯实学校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全方位安全大培训,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将安全培训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安全培训与教育教学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开展“六个提升行动”,实现“3个100%”,即安全教育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风险知晓率100%,切实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从源头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培训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县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等。

    (二)内容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系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事故警示教育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要负责人素质提升行动。开展学校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严肃查处代培代训行为。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开展教职员工素质提升行动。各学校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同时,要针对不同岗位,分层次开展个性化岗位安全教育,帮助教职员工切实提升岗位应知应会能力。培训结束后,一并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能力测试,确保教职员工熟练掌握各项岗位安全基本常识。

    (四)开展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各学校在校园范围内,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让教职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初)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本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培训时间、内容、对象、方式、要求等,专题进行安排部署。

   (二)教育培训阶段(2024年9月14日-2024年11月)

各学校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培训范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员培训,强化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2024年度培训任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教育局将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并定期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担负起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要扛起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自主开展安全管理人员、教职员工以及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教育局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各学校于9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各类图片、信息和数据,于12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联系电话:6209312

    电子邮箱:lcjyjaqfzg@163.com

                                     陵川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