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2025年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教育资助既是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又是促进教育公平之举。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为了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县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全面深化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现就你孩子就学阶段可享受的各类资助政策解读如下,请认真阅读,按规定申请办理。
一、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免学费:2012年春季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学费(无需申请)。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是从2010年秋季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需个人申请)。
二、资助标准
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实际按1200-3500元进行分档发放。我县按每生每年1400元、2300元、3200元进行分档发放。
三、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保障:脱贫户家庭学生、监测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对象。
四、申请、评审及发放
实行“按学年申报,按学期发放”的办法。每年9月开学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贫困有效证件(或证明),学校评审、公示,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助学金按时足额、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咨询电话: 319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