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2023年年终督导评估检查,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时间
2024年1月 12 日 — 16 日
二、督导评估内容及办法
本次督导评估包括党风廉政、课程实施、教学服务、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师生发展、安全工作、“双减”工作八方面内容,共十八条,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内容、分值及评分办法见《陵川县2023年度中小学年终督导评估细则》。
三、督导对象及分组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中学、幼儿园,督导分组见《陵川县2023年度中小学年终督导分组表》。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要高。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进一步推进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是我们当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通过年终督导评估工作,使全县学校强化教育质量意识、规范意识,优化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作风要实。督评组要学懂弄通《陵川县2023年度中小学年终督导评估细则》,给分有理、评分有据,客观公正,做实做细督查工作。让过硬的工作作风,带动全县学校做实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三)工作要细。督评组要统筹兼顾做好分工,科学安排督评工作,既要分工又有合作,把各项督评内容督查到位。要深入一线、融入课堂,从基层学校和一线师生中掌握教情学情,把真正好的做法提炼出来让全县借鉴推广,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
(四)纪律要严。各督评组要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履职尽责,各司其职,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做好本次督导评估工作。
附件:《陵川县2023年度中小学年终督导评估细则》
陵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