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陵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已经批准2024年度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批复内容
2024年度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
二、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要求
(一)批复及公开时间
各学校应在县教育局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二)公开范围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与预算公开的单位一致,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单位均需公开决算。
(三)公开内容及要求
部门决算批复后,各单位应进行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自查,对2024年度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整和规范,属于会计账务处理问题的在今年及时进行调整,属于决算报表编报问题的要在今后的报表编报中予以调整更正。
各单位应按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除涉密内容外的2024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决算公开报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名词解释等,公开的部门决算收支要全部细化至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
(四)公开形式
各单位应按照“双公开”要求,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决算公开系统完成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同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题专栏公开,并将公开情况报送县财政局、教育局对口业务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