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县公安机关在治安风险梳理工作中反馈,2024年以来,我县范围内已发生24起涉及在校学生的打架斗殴、盗窃财物等案事件,部分案件中,个别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此类事件不仅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破坏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更对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暴露出部分学校在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风险预警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绷紧风险防控之弦
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涉生案事件的危害性,坚决摒弃“小事化了、侥幸麻痹”思想,切实将学生行为规范管理与法治教育纳入校园安全工作重点。要以公安机关反馈的24起案例为“活教材”,清醒看到个别学生因法治观念淡薄、行为边界模糊引发的违法风险,真正把“防风险、护安全、育新人”的责任扛在肩上,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涉生重大案事件的底线。
二、聚焦关键环节,落实精准防控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法治根基。各学校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法治讲座、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让学生明白“打架违法、盗窃犯罪”的道理,从思想上摒弃“逞能耍横”“贪小便宜”的错误观念,真正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细化日常管理,织密风险防控网。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考勤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及时追踪去向,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重点关注课间、午休、放学等关键时段,及时发现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避免小摩擦升级为打架事件;规范学生携带物品管理,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对发现的异常行为(如结伙聚集、言行过激等)要立即介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三)深化家校协同,形成育人合力。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等方式,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表现,提醒家长关注孩子校外交往情况、课余时间安排,引导家长摒弃“重成绩、轻品行”的倾向,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一旦发现孩子有夜不归宿、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携带不明财物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干预并与学校对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联合家长制定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避免“放任不管”导致问题升级。
(四)规范应急处置,压实后续责任。如发生学生打架、盗窃等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制止冲突、保护学生安全,同时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县教育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时,要如实提供学生信息及事件经过,协助做好涉案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事件处置后,学校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补齐管理漏洞,并将处置情况纳入校园安全工作台账。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各学校校长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年级、班级、具体责任人,避免“纸上谈兵”;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机关不定期对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因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学校于收到本函后15日内,将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包括具体措施、案例教育开展情况、家校协同记录等)书面报县教育局安全法治股。
特此提示
陵川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