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卫体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为持续深入做好“双减”工作,严防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山西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双减办函〔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紧盯2025年寒假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
二、重点任务
(一)严查违法违规培训
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联检一抽检”等形式,强化对重点场所、机构和人员的排查管理,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严查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法举办社会性竞赛活动,严禁寒假期间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向青少年群体传教渗透工作。要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排查联检重点对象,一并利用寒假时机,认真排查核实,建立依法取缔、引导完善证照、规范管理分类台账。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特别是顶风作案的曝光惩戒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认真开展安全排查
寒假前,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等部门,认真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要覆盖到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隐患的机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督促指导机构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逐项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硬性保证寒假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营业期间每两小时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寒假期间发现的新情况,重点关注拥挤踩踏、人身伤害、学员接送、从业人员管理(欠薪、劳资纠纷、行为失常等)、安全器具配备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校外培训领域各类突出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严厉打击“退费难”“卷钱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三)加强艺考培训监管
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重点关注培训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培训机构消防、安保、场地等安全条件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培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管平台全面应用
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大《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在线选课、支付、退费、评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严防假期恶意涨价,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必须实行全额监管,严防“体外循环”。强化从业人员和培训材料课程管理,对照全国监管平台备案信息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清退问题人员,督促机构做好问题整改工作。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
三、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1月19日前)。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积极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任务。
2.排查治理(1月20日-2月17日)。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对照重点任务,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治理。
3.检查整改。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在寒假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抓好整改销号,并认真梳理总结做法经验、治理成效、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5年是深化“双减”工作的关键之年,各“双减”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艰巨性、复杂性,以高站位的思想引领高标准的行动。要进行专门部署,注重部门协同,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推动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防风险隐患
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树牢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培训机构安全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要通过各类媒体广发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和矛盾化解渠道,发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教育督学等公众监督队伍作用,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要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稳妥处理舆情,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对治理过程中校外培训机构采取不当行为可能带来的各种隐患,要提早采取干预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通过倡议书、消费提醒、信访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提醒家长防范预付费相关消费风险,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部分家长解决照看难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等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要及时提炼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于2月14日前将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情况表报县教育局“双减办”。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6209459
陵川县“双减”工作 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