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分队
1.负责崇文镇、西河底镇、潞城镇、夺火乡的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
2.负责辖区内社会源和工业源的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监管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部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12345市长热线、微信、网络举报等平台的管理,登记梳理平台各类信息,分类交办处理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回复。
一分队下设一队、二队。一队负责崇文镇、西河底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队负责潞城镇、夺火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二分队
1.负责礼义镇、杨村镇、附城镇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
2.负责辖区内社会源和工业源的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监管工作。
二分队下设三队、四队、五队。三队负责礼义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队负责杨村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五队负责附城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三分队
1.负责平城镇、六泉乡、古郊乡、马圪当乡的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
2.负责辖区内社会源和工业源的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环境应急工作。
5.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三分队下设六队、七队。六队负责平城镇、马圪当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七队负责六泉乡、古郊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各分队长对辖区各项工作负总责,分队内各队长对各辖区各项执法监管工作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