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40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356-620958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 途
备注
1
陵川县崇文镇石字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陵川县崇文镇石字岭村
140524100039JB05000W00000000
3660.00
公共设施用地
公告单位: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