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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规划条件控制指标变更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26 发布机构: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陵川县水务局《关于变更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2000方水池、盘铺泵站、含月泵站、水处理厂、二级提水泵站)规划条件的请示》,依据《陵川县2025-GJ-D-01号等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拟变更五地块规划条件控制指标如下:

一、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2000方水池)

该地块位于陵川县古郊乡岭东村,用地面积为576㎡,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条件主要补充地下空间要求,具体为:

1.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为地下供水设施。

2.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为576㎡。

3.地下空间建设深度为≤10m。

4.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为1层。

5.地下空间覆土厚度为≥1米。

二、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盘铺泵站)

该地块位于陵川县六泉乡赤叶河村,用地面积为400㎡,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主要变更及补充规划条件内容为:

1.容积率由0.425变更为≤1.0;建筑密度由42.5%变更为≤45%;绿地率由0变更为≥20%;建筑限高由6.2米变更为≤10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70.05平方米变更为≤400㎡。

2.补充交通、停车泊位要求:交通出入口位于地块西侧、北侧。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新建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

三、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含月泵站)

该地块位于陵川县六泉乡赤叶河村,用地面积为2623㎡,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主要变更及补充规划条件内容为:

1.容积率由0.24变更为≤1.0;建筑密度由23.55%变更为≤35%;绿地率由6.86%变更为≥25%;建筑限高由8.3米变更为≤15米;计容建筑面积由617.72平方米变更为≤2623㎡。

2.补充交通、停车泊位要求:交通出入口位于地块东侧。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新建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

四、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水处理厂)

该地块位于陵川县崇文镇仕图苑社区、寨则村,用地面积为12356㎡,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主要变更及补充规划条件内容为:

1.建筑密度由≤30%变更为≤35%;绿地率由≥30%变更为≥25%。

2.补充交通、停车泊位要求:交通出入口位于地块南侧。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新建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

五、陵川县东双脑调水工程(二级提水泵站)

该地块位于陵川县六泉乡高老庄村,用地面积为2666㎡,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主要变更及补充规划条件内容为:

1.建筑密度由≤30%变更为≤35%;绿地率由≥30%变更为≥25%。

2.补充交通、停车泊位要求:交通出入口位于地块北侧。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车位配建≥0.5车位/100㎡建筑面积,新建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日,请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于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并通过来访或来电的形式反馈至陵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356-6207185)。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