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8月11日,县应急管理局印发《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陵应急发〔2020〕135号),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检查、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了管理顺畅、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制度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扎实开展;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实行具体责任人初级审核、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防止泄密情况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督促各股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限,防止遗漏。强化监督管理,实行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岗位监督,通过公开网示、公开电子信箱、公开热线电话等载体,提升了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差距,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和全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发展的需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避免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