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预计8月11日—12日我县将出现降水过程,主要集中在11日夜间至12日白天,过程累积降水量40—70毫米,东部可达8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陵川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指决定于8月11日22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对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逐项落实防范措施。密切跟踪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落实“31631”强降雨预报预警与陵川县洪涝灾害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山西省汛期人员转移避险办法》组织危险区域群众提前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扩面转移。同时做好安置保障和现场巡查管控,严防人员擅自返回。
1.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强降雨期间要每小时报送各地雨情、汛情,按照气象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密预报频次。
2.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库、河道的巡查,要有人员24小时值守,要派出专家赴重点水库、河道检查指导。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区域、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遇有险情,及时指导施工一线人员进行撤避。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密切关注受山洪灾害威胁区的降雨情况,强降雨期间要加密报送频次,及时预警,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告知基层责任人,基层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3.各乡镇要以乡镇为单位通知辖区内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和有关施工单位,注意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对危房、危窑、危墙、危建、挡土墙等进行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及时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
4.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应急、教育、文旅、民政、公路段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指令的迅速落实。
6.响应期间,各乡镇每日7:00时要及时向县防办报送汛情、险情、灾情,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和县文旅局等部门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日17时前报送防范应对情况及防汛信息统计表。
值班电话:620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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