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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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28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陵川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秸秆综合利用与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产业,构建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高质量建设秸秆资源台账,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推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026年,进一步总结秸秆沟埋还田和秸秆整秆覆盖还田经验,研究探索机械化方式,同步引进研究验证推广梨树模式(条带覆盖还田),深入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发展,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离田效能有效提升,秸秆规模化、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持续改善,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实施区域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资金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2026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共2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县级资金1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主要用于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及还田技术创新试验示范;结合我县2026年人居环境工作实际,县级资金主要用于礼义镇、杨村镇、平城镇、六泉乡主要公路沿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每亩补助30元。

(二)支持对象。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择优选择。

五、重点工作

(一)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根据秸秆资源禀赋和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模式,促进秸秆转化增值。一是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养畜。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健全秸秆饲料收储运体系,加快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户)、秸秆收储中心、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升秸秆饲料化供应能力。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龙头企业发展,提高秸秆饲料生产和利用标准化水平,提升秸秆饲料化产品质量。二是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分区域示范推广深耕翻埋、碎混、覆盖、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模式。规模化种植农户重点提高还田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发挥秸秆还田的长期效应,加大对小农户的秸秆还田技术指导力度,加强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应用秸秆还田技术的比例。针对秸秆还田技术的薄弱环节,建立农机农艺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三是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生物质发电等生物质能利用。四是拓展秸秆基料原料化途径。大力发展以玉米、小麦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用于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

(二)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提高离田效能,鼓励低留茬作业,做到秸秆资源应收尽收。根据不同区域秸秆资源禀赋、秸秆产业发展特点等,统筹构建标准化的收储中心和收储点,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供应能力。加强秸秆离田作业管理,示范推广高效清洁秸秆收集打包技术和机具,减少秸秆打包带土,降低离田成本。加强收储运体系用地保障,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合理设置秸秆临时贮存场所,鼓励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农机)服务中心积极拓展秸秆收储运功能。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主体和经纪人队伍,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开展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

(三)开展秸秆还田效果调查研究、新技术引进与示范。今年继续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及还田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进一步总结秸秆沟埋还田和秸秆整秆覆盖还田经验,研究探索机械化模式,同步引进研究验证推广“梨树模式”(条带覆盖还田),深入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

(四)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继续在全县及时规范开展县域基本情况、农户利用、经营主体利用数据的采集、填写与报送等工作,通过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强化台账分析运用,推动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效果评价等工作精准对接。

(五)强化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采取邀请专家技术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分区域、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发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秸秆离田高效利用、科学还田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充分利用网络、手机APP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提高农户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新部署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构建政府有效引导、市场主导推进、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推动,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加强项目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农办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的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组,协调推进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充分依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力量,组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指导建立农作物秸秆从收到用的全链条利用模式,确定区域主推技术和技术路线,并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导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适时举办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扩大推广范围,放大示范效应。要及时总结各地秸秆利用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要加强舆情应对,对涉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特别是一些不良信息,要及时摸清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疏导情绪,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


附件:1.陵川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doc

2陵川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专家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