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防蚊驱蚊类产品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履行农业执法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了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检查以县域内经营卫生用品的超市、商店、日用百货店等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卫生用农药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标签标注内容是否合规、是否超过质量保证期、是否分柜销售等。检查中,执法人员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向经营者讲解如何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和“农查查”平台查验农药登记证以及核实标签内容是否规范,引导经营主体严把“进货关”。同时,主动践行“我执法、我普法”责任,向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发放了《规范卫生用农药经营使用告知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蚊香产品、违规经营蝇香产品的行为,当场责令下架停止销售。接下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卫生用农药产品市场经营秩序。
在此提醒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常用蚊香、蝇香、驱蚊花露水、灭蝇药、杀虫气雾剂、樟脑丸等卫生用农药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规定管进。经营卫生用农药要严格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要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购买卫生用农药产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注意查看相关证号是否齐全,平时要把这些产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蚊香液要注意通风,不要在密闭的房间内长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