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林业、农业、水利、农机、劳动保障、优抚、科技推广普及、文化、广电工作以及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事业副科建制,核定副科级职数1名。
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
(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的接待、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