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潞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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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c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XX单位XX科联系(地址:陵川县XX镇XX街XX号XXXX室,电话0356-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潞城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化公开标准,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各类政府信息能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现将潞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制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据统计,本年度在政府网上共主动公开142条,涉及工作动态、会议、领导动态等方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操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分管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中进行公开。

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从信息的准确性到审核、发布,全程精准定位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动态、会议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工作质量得到保障。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公众反馈及时处理、恢复,形成从收集、处理、反馈的完整闭环,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让信息供给更贴合群众实际期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政策的理解,强化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善执行的政务公开队伍;二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与发布的渠道,加强与各站所、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开信息既全面又精准。同时,注重公众需求的调研,根据反馈调整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czf.gov.cn)下载。

潞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