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镇

潞城镇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潞城镇自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0

4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各村因缺少经费投入,大多数没有固定橱窗公开栏,以张榜公布形式公开,档次较低;二是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三是仍有个别单位政务公开资料没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今后我镇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5个村建立较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村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村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