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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c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陵川县崇文镇梅园西街 53 号,电话0356-6209476,电子邮箱:lccwz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崇文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与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于政府信息网站和“首善崇文”公众号平台。从2024年1月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共计52条,办理互动交流留言5条,“首善崇文”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398篇,其中原创信息158篇,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答复,充分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对拟公布信息细致审核,剔除原始材料中的个人隐私、错别字及不宜公示内容。同时,定期复查已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切实保障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崇文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开工政务信息。 2. 通过“首善崇文”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需公开的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崇文镇公众号“首善崇文”关注人数达3009人,较去年增长316人,增幅11.7%。3.通过镇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出台的文件,反映镇政府重大工作进展,征集公众意见,发布提示公告,全年印发镇党委文件32份,印发镇政府文件77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反馈问题按时保质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下存在的不足:1.对《条例》以及信息公开的认识掌握还不够全面,对于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2.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升,涉及到的内容深度不够深,公开传播的范围不够广。

今后改进的方向:1.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对于《条例》相关制度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在保证时效性的基础上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2.用好各平台渠道,关键信息村镇两级协同公开,就业创业等民生信息及时更新,政府工作等信息拓宽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czf.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