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环发〔2023〕12 号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关于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局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两库”
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工作。要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建库操作手册》等,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确保底清数明、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同时,要根据人员调动、退休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检查的执法扰民;要注重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兼顾省市计划的综合统筹,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相近的合并安排,“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三、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有序实施双随机抽查。全县范围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四、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注重舆论宣传,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2023年4月14日
陵川分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对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监督抽查 |
城镇污水处理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 |
全县城镇污水处理企业 |
100% 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行业监管风险风类,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 |
2月-12月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