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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关于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6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202312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

关于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局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两库”

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工作。要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建库操作手册》等,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确保底清数明、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同时,要根据人员调动、退休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检查的执法扰民;要注重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兼顾省市计划的综合统筹,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相近的合并安排,“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三、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有序实施双随机抽查。全县范围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四、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注重舆论宣传,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2023年4月14日

  

  

  

陵川分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及频次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对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监督抽查

城镇污水处理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

全县城镇污水处理企业

100%

1次/年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行业监管风险风类,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

2月-12月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