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水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加强涉水企业废水排放监督管理,遏制涉水企业超标、偷漏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涉水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以下几方面:一、企业环境管理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有无擅自变更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情况;是否存在长期试生产不验收进行生产经营等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信息公开。二、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对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因子、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放去向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检查。三、企业守法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是否完善;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应急事故池是否清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是否管理到位;是否存在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工业污水以及利用雨天偷排工业污水行为等进行检查。
为扎实推进此次执法活动,切实守护生产生活环境,强调以下三点:一要强化全程服务。积极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诚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不断加强“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二要严格依法执法。对无证排污、利用雨水管网雨天排污超标排污、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三要注重问题整改。以解决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为落脚点,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将持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排查力度,筑牢乡镇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