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

陵川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3-05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川县人民公众信息网”(www.lczf.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初,我县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逐级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做到了有安排部署、有培训指导、有回顾总结。
(二)拓宽渠道,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
县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政府门户网公开与个别单位服务大厅及各种形式公开相结合,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实行政府网站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更新内容,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利用个别单位的服务大厅公开。充分利用服务大厅行政审批项目集中优势,把服务大厅作为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收费依据等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通过LED大屏、电视台、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收群众监督。三是部分部门开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各类政策,并在乡镇和县城中心广场定期开展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等等。四是政府门户网站还开通了 “县长信箱”、 “政民互动”等多个信息互动平台,进一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三)加强组织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根据各单位实际,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分类指导和通报督促相结合,不断提高了信息工作人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县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通过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72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99条,工作动态1137条,领导动态144条,其他应公开信息248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20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czf.gov.cn)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县政府门户网站还与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群众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站全年浏览量20多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县档案馆为公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3、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政府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县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事宜。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县未收取任何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1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1、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
2、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3、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4、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重点推进落后乡镇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2、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完善绩效考评,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