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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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县政府

王静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侍郎岗村水网改造、污水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划转至生态环境局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晋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晋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晋城市水务局、晋城市乡村振兴局《晋城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立足农村实际,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强力攻坚,通过摸底调查、筹措资金和谋划项目等各项举措,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全县共263个行政村。截至2025年5月,已完成污水治理(管控)67个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25.47%,完成《山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1-2025年)》中提出“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的目标。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标准

2023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文件中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治理思路、治理模式和技术、治理成效评判标准,都发生了变化,不再提倡农村大规模的建管网,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在治理模式方面:建议农村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在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三、关于侍郎岗村污水改造

关于侍郎岗村污水治理,我局将充分考虑群众意见,结合乡镇政府,积极谋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