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徐明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县城新建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县城居民近7万人没有一个蔬菜批发市场,导致存在问题很多”,并从“可以配合县委、县政府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政府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改善政府对蔬菜批发市场服务和管理,加强蔬菜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宝贵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蔬菜工作给出了启示,提供了发展参考道路。

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申请,在县城建设、巩固衔接等重点工作方面,围绕蔬菜市场建设提出了建议意见。但出于多方面考虑,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目前仍未列入工作计划:一是根据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结果,我县可用于项目建设用地较少,仅有的建设用地需优先考虑医院、学校、污水处理站等急需改善、新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我县之前申报建设过鑫西盛绿特优农产品交易市场,由于需求不足等原因,建成后改作他用,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后期运营管理方面支撑不足。三是从我县蔬菜生产和群众消费情况看,全县年生产各类蔬菜(食用菌)7.8万吨左右,红四方、马兰花、绿尔新等主要种植基地生产的蔬菜(食用菌)在我县信达、科飞、华丽港等各大商场均有销售,农户零散种植蔬菜通过地摊、消费帮扶等形式销售,基本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今后,我们将根据各类情况变化,适时申报蔬菜交易市场项目,争取项目落地落实。同时,将持续加大蔬菜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做好“两品一标”“圳品”“名特优新”等产品认证,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保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