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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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靳慧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大量耕地荒废、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陵川县是山区农业县,地块窄小、土地零碎、机械化程度低是制约我县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城镇化,农业生产机械化步伐的加快,我县一些山区出现了耕地弃种撂荒现象,野猪、野鸡、野兔等山害危害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稳定,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做了如下工作: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在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定位,切实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到全年粮食生产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春播工作防止耕地撂荒的紧急通知》,《2023年粮食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年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和推广技术模式。多次组织召开全县粮食生产专题部署会、调度会,同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陵川县2023年粮食安全责任状》,特别是对今年新增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料生产任务,我们结合全县粮食生产实际,进行了详细分解,并通过责任状的形式分解至了各乡镇,压实了乡镇责任,坚决扛稳了粮食安全重任。

2.坚决遏制耕地弃耕撂荒

积极开展撂荒地排查摸底,据统计全县2022年现有撂荒地11216亩,这些撂荒地98%以上分布在东部山区,全部为地块碎小,山高坡陡交通不便,不适应现代机械作业需求,经常遭受野猪、野鸡、野兔等山害危害的区域。4月下发了《为切实做好春播工作防止耕地撂荒的紧急通知》,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坚决遏制耕地撂荒,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

3.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

目前各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主要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实际种粮农民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政策。2022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依据去年农户种粮情况,及时将中央下达的868.7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了农民手中,2022年我们又及时兑付了2630万元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为了鼓励广大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的重大举措,从我县2022年和2021年的粮食种植面积对比可以看出,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调动了粮的积极性,据统计,2022年我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37.96万亩,202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为37.4万亩,同比增长1.5%。

4.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增施肥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土壤有机质含量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土壤养分均衡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高0.5个等级以上。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0.98万亩,2023年,我们将完成2022年度结转2.35万亩建设内容,启动2023年度2.34万亩工程项目。预计到2025年我县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万余亩,全面提高我县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5.加快粮食产地环境治理

开展土壤清洁行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全县20.98万亩高标准农田普遍增施有机肥,亩均200公斤,结合有机肥的施入,对土壤全面进行深耕深翻,在减少化肥施用量的同时,通过增加土壤活土层厚度,提高土壤的蓄水保肥能力。开展地膜回收,组建地膜回收组织,市场化开展地膜回收工作,加快土壤白色污染治理。实施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不断培肥地力,提高土壤生产能力。

6.不断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在小麦、玉米、谷子、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自然灾害保险的基础上,2022年新增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对野猪、野鸡、野兔、野鸽等11种野生动物给农作物造成的致害给予保险补偿。将大豆保险纳入了中央政策性油料保险范围,保险金额最高每亩300元/亩,保费为18元,其中农户交纳2.7元。

下一步,我们将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土地抛荒问题治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粮食作物高质高效规模化示范种植,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努力提高粮食种植效益。二是优化种植区域,充分利用撂荒地,稳步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专项清理整治,全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三是不断探索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各种灾害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