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办发〔2019〕35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专项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精神,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晋教基函〔2019〕35号)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陵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校,处理好需求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规划,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努力解决因城镇化建设和户籍改革等因素带来的适龄儿童就学压力,实现陵川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15所,其中初中12所(含2所民办),小学103所(含45个教学点),其中寄宿制小学24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共19170名,其中小学11679名(寄宿生1391名),初中7491名(寄宿生5225名)。教职工1795名,在编专任教师1574名,其中小学教师1043名,初中教师531名。
三、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突出学校布局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是优化、融合,将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镇化建设、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村庄撤并等规划相适应。对生源走向分析预判和动态监测,综合研判,科学规划,前瞻性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优化。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全县“三区六地十园”发展战略,结合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等多种要素,统筹考虑学位供给数量、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规模化效益、教育资源配置等因素,分类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优化。
(三)就近就便、服从就优。既要尊重当地实际,考虑家庭教育成本;也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还要有利于学生成长,接受均衡优质的教育。
(四)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要求,制定布局方案,保障撤并学校适龄儿童能就近上学,保障稳步推进。
(五)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对旅游景点、传统村落和大规模村,保留必要的学校或教学点。
四、规划目标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19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初中城镇化,寄宿小学规范化,小规模学校均衡化”。
到2022年,撤并教学点28所。全县保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学校87所,其中:初中12所,小学58所,教学点17所。县城仕图苑小学增加1轨,同时改扩建寄宿制小学2所,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使寄宿制小学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均衡化。
五、实施步骤
(一)2019年8月撤并教学点15所
崇文教办4所:甘井掌小学、东毕小学、炉家小学、蔚寨小学。
礼义教办2所:龙头沟小学、庄河小学。
杨村教办3所:北冶小学、寺润小学、泉头小学。
附城教办3所:南村小学、沙泊池小学、田庄小学。
潞城教办1所:义门小学。
六泉教办2所:赵辿小学、小番底小学。
(二)2020年8月撤并教学点4所
崇文教办2所:石头小学、曹庄小学。
杨村教办1所:杨庄小学。
潞城教办1所:白栈掌小学。
崇文教办仕图苑小学由单轨扩为两轨。
(三)2021年8月撤并教学点5所
崇文教办2所:大会小学、营里小学。
礼义教办1所:杨幸河小学。
杨村教办1所:乔山小学。
六泉教办1所:刘家庄小学。
(四)2022年8月,撤并教学点4所
附城教办3所:庄里小学、窑岭小学、盖城小学。
杨村教办1所:东掌小学。
礼义教办改扩建寄宿制小学1所:北街明德寄宿制小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制定《陵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是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途径。县政府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布局专项规划领导组,加强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及实施工作的领导,规划实施由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县财政、人社、编办、发改、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统筹资金、加大投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精神,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科学制定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保证必要的办学条件。县财政要将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所需资金列入年初预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及其配套项目。
(三)加大帮扶,完善保障,解除贫困寄宿生家长的经济、思想负担
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完成,解除贫困寄宿生家长的经济、思想负担,是整个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两类校建设的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经费。二是要通过社会帮贫救济渠道和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帮扶寄宿制学校长效机制,定期给帮扶学校的贫困寄宿生学习用具、生活、交通等费用的帮助,并全力协助解决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真正使贫困家庭的子女能够上得起学,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加强督查,定期总结,确保布局专项规划顺利实施
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领导组要定期对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指标,促进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工作全面完成。
(五)加强对撤并学校土地、校舍、财产、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和利用
撤并后的学校(教学点)校址要优先用于乡、村级幼儿园建设或寄宿制小学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校园的闲置资产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依法依规利用。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