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4681926609G501/2021-004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标 题: |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系统 生产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陵政函〔2021〕6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陵政函〔2021〕61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系统
生产的批复
县工信局:
你局《关于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系统生产的请示》(陵工信字〔2021〕10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结合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水泥品种库存量已不足1天的实际情况,为保证重点工程及市场水泥需求,现同意该公司水泥粉磨系统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根据库存情况开机运行。
二、你局要会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监督企业接受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调度开停机。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