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4681926609G501/2020-002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标 题: | 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陵政发〔2020〕3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陵政发〔2020〕33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区开放引领和转型发展主阵地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和《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按照《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三化三制”改革实施方案》 (陵发〔2020〕13号)要求,经县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管委会)县级行政管理事项214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县级行政管理事项承接和实施工作
示范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尽快承接落实到位,确保行政管理事项运行顺畅,对赋予的行政管理事项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专业性强、承接条件要求高的事项,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设置过渡期(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采取派驻指导方式,确保示范区管委会接得住、用得好。
二、进一步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
示范区管委会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导向,建立“一站式”办结的审批机制,确保运行顺畅;要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按照“整合相近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执法重心下移、集中行政处罚、精简高效廉洁”的工作思路,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办事不出区,切实营造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
三、推进派驻机构运行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避免层层执法、多头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县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向示范区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土地、规划建设等工作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附件: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
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 | 行政许可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 | 行政许可 | 招标方案核准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 | 其它权力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 | 其它权力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 | 其它权力 |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 | 行政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 | 其它权力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 | 其它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0 | 其它权力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1 | 其它权力 |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2 | 其它权力 |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3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4 | 其它权力 |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定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5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6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7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8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9 | 其它权力 |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0 | 行政许可 | 取水许可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1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2 | 行政许可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3 | 行政许可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4 | 行政许可 | 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更名、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地界范围与隶属关系审核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5 | 行政许可 | 利用集体所有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开展旅游项目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26 | 行政许可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7 | 行政许可 |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8 | 行政许可 | 公司及分公司登记(不含外资公司及其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29 | 行政许可 |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和营业单位登记(不含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0 | 行政许可 | 合伙企业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1 | 行政许可 |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2 | 行政许可 | 企业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3 | 行政许可 | 广告发布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4 | 行政许可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5 | 其他权力 | 合同文本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6 | 行政许可 | 除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7 | 行政许可 | 环评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报告表的审批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38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及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39 | 行政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0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1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2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3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补证、注销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4 | 行政许可 | 食品小作坊许可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5 | 其他权力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6 | 其他权力 | 食品小摊点备案 |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7 | 行政处罚 |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在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不按规定倾倒垃圾、不履行清扫保洁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置垃圾、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包扎造成泄漏遗撒、临街工地不设护栏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或者竣工后不及时平整场地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8 | 行政处罚 | 栽培、整修树木花草,未及时清理枝叶、渣土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49 | 行政处罚 | 经营性摊点不及时清理垃圾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50 | 行政处罚 | 车站、公园、馆、场等公共场所不设垃圾收集设施,不履行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1 | 行政处罚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和废弃物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2 | 行政处罚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擅自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拆迁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3 | 行政处罚 | 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未按规定任意处置倾倒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4 | 行政处罚 | 未经批准,私占便道及乱占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5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擅自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网点的行政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6 | 行政处罚 |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7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设计单位违反规划条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8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个人、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59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临时建设工程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0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61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分包、转包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2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开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3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业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4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5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6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7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类企业违反资质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8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69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违法 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0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1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72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3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4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5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6 | 行政处罚 |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7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8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79 | 行政处罚 |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0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1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82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违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3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挖掘或挖掘后不清理现场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4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5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6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7 | 行政强制 |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施、设备、器材的查封、扣押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8 | 行政强制 |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陵川县住建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89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0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用人单位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91 | 行政处罚 | 扣押被录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它物品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2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3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或者拒绝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4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童工、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用人单位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5 | 行政处罚 | 单位无营业执照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单位未依法登记、备案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6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7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8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未给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99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00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劳动者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01 | 行政处罚 |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02 |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 示范区管委会 |
103 | 行政处罚 |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4 | 行政处罚 | 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5 | 行政处罚 |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者不缴纳土地复垦费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6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7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8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09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0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11 | 行政处罚 | 对闲置或荒芜土地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2 | 行政处罚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3 | 行政处罚 |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4 | 行政处罚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5 | 行政处罚 |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6 | 行政处罚 | 对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7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8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19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0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21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2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3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或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4 | 行政处罚 | 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5 | 行政处罚 | 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6 | 行政处罚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7 | 行政处罚 | 对在矿区收购明知是非法开采的矿产品进行经营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8 | 行政处罚 | 对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29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30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1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2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3 | 行政处罚 | 对不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4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5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6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7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38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39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0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1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2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逾期不报送或仍不报送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3 | 行政处罚 | 对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地质灾害而以不采取措施恢复和治理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4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察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勘查的;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擅自勘查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5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验收不合格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6 | 行政处罚 | 对责令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逾期不汇交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7 | 行政处罚 | 对地质勘查单位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48 | 行政处罚 | 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49 | 行政处罚 |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降低工程质量等涉及降低资质等级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0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1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转让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2 | 行政处罚 | 对未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3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4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5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6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57 | 行政处罚 |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8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59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0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1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2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3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4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5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66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或者骗取测绘资质进行测绘活动行为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7 | 行政处罚 | 对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测绘,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允许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8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转借或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测绘成果的;未履行审批手续对外提供未公开测绘成果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69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0 | 行政处罚 | 对外国的组织和个人非法测绘的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1 | 行政处罚 | 对测绘单位在组织实施测绘项目前未进行测绘项目登记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2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擅自编制地图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3 | 行政处罚 | 对地图及地图产品未送审、地图行政区域界线及内容表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4 | 行政处罚 | 对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5 | 行政处罚 | 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6 | 行政处罚 | 对损毁、擅自移动、侵占、危害、影响、拆除测量标志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7 | 行政处罚 | 对干扰阻挠建设标志;擅自拆迁或使标志失去效能无证使用、拒绝支付拆迁费用的;无证使用标志、拒绝测绘单位查询的处罚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78 | 行政裁决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79 | 行政裁决 | 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的调处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80 | 行政裁决 | 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 |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 陵川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 |
181 | 行政处罚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2 | 行政处罚 | 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3 | 行政处罚 | 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4 | 行政处罚 | 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5 | 行政处罚 | 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6 | 行政处罚 | 发生污染事故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7 | 行政处罚 | 违反向水体禁止性排放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8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及联网或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89 | 行政处罚 | 违反水污染事故应急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0 | 行政处罚 | 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191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或者脱硫设施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2 | 行政处罚 | 工业企业扬尘违法行为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3 | 行政处罚 | 违反固体废物存贮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4 | 行政处罚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5 | 行政处罚 |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6 | 行政处罚 | 违反危险废物处置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7 | 行政处罚 | 尾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规定进行封场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8 | 行政处罚 | 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违反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199 | 行政处罚 |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0 | 行政处罚 |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1 | 行政处罚 | 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事项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2 | 行政处罚 |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者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陵川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行使首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14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现实施主体 |
203 | 行政处罚 | 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4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或者发现异常情况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5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6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处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7 | 行政处罚 | 对将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8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09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10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11 | 行政处罚 | 违反排污申报登记规定的处罚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12 | 行政裁决 | 水污染代治理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13 | 行政裁决 | 危险废物代处置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214 | 行政裁决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陵川示范区分局 |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