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5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356-620958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 途 |
备注 |
1 |
陵川县平城镇南街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陵川县平城镇南街村 |
140524104003JB05000W00000000 |
4394.00 |
工业用地 |
公告单位: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