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4(0003)
李芳,女,身份证号:14524xxxxxxxxx066,为陵川县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陵川县崇文镇仕图苑社区(陵修路西侧)国有建设使用权证丢失,编号为:国单201100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国有建设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芳(法定代表人)
陵川县太行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