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情系百姓办实事  优质服务解民忧

发布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6日,一面特殊的锦旗送到了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送锦旗的杨老先生特地找到他要感谢的工作人员楚宾同志,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对他表示感谢,临走时不舍的说道:“小同志,后面这么多的群众要办事,我不能再打扰你们的工作了,咱们的党为国家培养了这么多优秀的好同志,能尽心尽责的为群众办实事,真是老百姓的福呀!”

展开锦旗,上面书写着“尽职尽责暖人心,全心全意为百姓”。据悉,杨老先生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楚宾同志热情接待了他。老同志因年岁颇高,一直说不清自己要办理的具体业务。楚宾同志不厌其烦的询问、解释,最终明白了老先生是要查询自己的房屋是否有过登记。最后楚宾同志将老先生带到查询窗口,帮助老先生完成了愿望。楚宾同志遵守中心制定的首问负责制,一人接待负责到底,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赢得了群众的赞扬。

近年来,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优质服务群众为导向,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工作出发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累计推出三大便民利企服务制度,全方位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首问负责制。群众办理、问询和电话咨询相关事务时,接触或接受问询的首位工作人员,在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二是一次性告知制。指工作人员对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在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即时办理核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工作制度。

三是限时办结制。群众办理登记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申请人提出的有关事务,可以提前办理的要争取提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