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审批部门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物业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三、基本信息
1.注册登记信息;
2.资质信息、备案信息;
3.经营业绩情况;
4.关联企业信息。
四、人员相关资料
1.完整填报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专业、职务等信息(分项目进行填报);
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职称证书(含物业管理师、消防操作员、电工、特设设备操作等)、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
五、其他相关有关资料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
2.公共收益公示信息、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3.2023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汇总表(需所在社区盖章);
4.物业公司的承接查验资料及消防验收资料;
5.物业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物管会成立的批复文件;
6.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在职员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表彰的,以当年正式文件为准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
7.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等服务证明材料;
8.公示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等信息,24小时受理报修的照片;
9.未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证明;
六、住建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