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我单位收到县政府办转办线索,过境路玉龙湾南出口附近两辆私家车违规停放在绿化带内。我单位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发现其中一辆车车身整体停放在绿化带内,另一辆车车身一半处于绿化带内,对绿化带造成不同程度损坏。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责令其立即将车辆驶离,并对其进行文明停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说,要求其到城管执法队接受处罚。两辆私家车车主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执法队员根据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结。
陵川县城管执法队在此呼吁,城市公共绿化花草树木通过光合作用来净化空气,同时对美化市容、丰富城市街景和改善街道生态环境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请大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私自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保护环境,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