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政务公开成效明显。2020年,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5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动态2365条,政务动态846条,财政信息103条,其他应公开信息1342条,整理32期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互动交流”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报告,有力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我县积极拓展“智慧城市”建设。县政法委“雪亮工程”、县卫体局“陵川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县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县政府网站、电子报、OA系统、智慧党建、党建网、编办网等已入驻“政务云”平台。同时积极和市大数据局配合,攻克“数据壁垒”,完善数据交换机制,推进网络协同。
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出我县政府系统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34个,微信公众号24个,新浪微博4个,移动客户端1个,微信小程序3个,今日头条1个,抖音号1个。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被评为2020年晋城市“十佳文明网站”。
(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依法依规办结。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文件属性管理,逐步规范。启用了《公开发布归类登记表》,确保所有发文做到科学规范、权威准确、便于获取,并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召开全县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对陵川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四)规范政策解读,网上留言办理及时高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0件,50%以上为图文方式解读,为公众获得政策解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移动端渠道。
(五)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新媒体管理逐步完善。对照山西省政务公开办发布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按照市政府月度检查工作要求,建立了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月度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档案,对检查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每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查情况报告。高度重视上级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工作的窗口,也是与群众直接接触、接受群众监督的最前沿。近年来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展较快,在为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一是部分政务微信号、政务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与形式比较单一,订阅量小、关注量少;二是部分单位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流程还不够健全完善,内容更新频率和更新数量还不够;三是新媒体开设较多,移动端办理服务事项还不够集中。
针对以上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月度排查内容不更新、服务不实用、互动回应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对所发布信息坚决做到反复校对,先审后发,力争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狠抓督导检查,切实承担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处理、跟踪核查,确保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以数据共享互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紧密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按照“一中心、三门户、N业务”的总体架构思路,加快市政务协同办公一体化平台部署,进一步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为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提供新时代信息技术支撑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