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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0-10-1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机构名称: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6-6202629

邮政编码:048300                                   传真号码:0356-62022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楼三楼311

邮   箱:lcxrmzf1@163.com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为协助县人民政府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或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类政务、事务、会务工作。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等各类公文。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各类讲话、报告、文稿,收发、保管各类文件资料,做好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3.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负责县政府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统筹做好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各项日常工作。

5.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8.负责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要求落实事项、决策部署、批示指示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

10.负责全县涉外事务。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台港澳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对港澳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

13.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4.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反馈、处理各类政务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报送重要信息。

15.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16.按有关程序严格管理并使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印章。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印章,启用并废止有关机构的印章。

17.协调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征集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工作。

18.负责做好机关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制定落实措施。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突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2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