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全面追踪2021年、2022年、2023年中央、省、市、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流向,建立起拨付至各乡镇资金情况台账,同时印发“救灾款物发放”举报平台公告,设立“救灾款物发放”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在互联网、乡镇、村(社区)公开公示栏进行张贴,专人受理举报线索,专班核查举报事项。目前未接到群众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