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我县今年灾情比较严重,为支持我县做好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山西省财政厅以晋财建﹝2021﹞173号文件向我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33万元,其中应急救灾资金137万元、防汛抢险资金96万元。中央财政又向我县下拨专项灾后重建补充资金5846万元。按照中央、省、市下拨救灾资金文件要求及用途,结合我县灾情等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79万元。
一、防汛抢险资金96万元。用于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等工作。
二、应急救灾资金137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度期生活救助等应急救灾工作。
三、专项灾后重建补充资金5846万元。用于倒损住房、农业、交通、水利、文物、校舍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陵川县减灾委员会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