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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防火包村单位、一山林场、旅游景区、靠前驻防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晋森防办发电〔2023〕42号)精神和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细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别是春节、元宵节“两节”假期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祭祀用火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增多,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火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将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卡口,坚决防止出现空档、盲区。各乡镇要按照“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制一览表”、“乡镇间森林防火联防责任制一览表”、“森林防火检查站(卡)管理责任制一览表”、“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责任一览表”四个责任制要求,重新统计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及责任区情况,并将四个责任制一览表收集汇总后报县森防办。

二、设立有奖举报机制。各乡镇、一山林场、旅游景区要建立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明确并公示奖励标准,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大喇叭、户外大屏、横幅、彩旗等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防火氛围,筑牢全民防火意识。

三、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在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和大风高温等高火险天气,及时开展会商研判,深刻分析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一山林场、旅游景区要及时组织开展清林边、清地边、清坟边、清矿边、清路边、清隔离带可燃物为主的“六清”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要联合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电力、铁塔、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逐条落实整改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后,各乡镇要第一时间,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坚决防止出现上级已知我县有火情,而县森防办未收到乡镇火情报告的情况。

六、加强队伍值班值守。县林业局和一山林场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保证队员数量,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备足扑火物资,全面检修各种扑火机具,做好救大灾、扑大火的准备。各支专业队伍要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各乡镇半专业队伍要加强防扑火专业技能训练。一旦发生火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开展扑救。

七、严肃开展火灾调查。各乡镇在发生火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驻地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要及时派出警力开展火案调查,依法惩处肇事者。火灾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调查权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工作,查明起火原因,核实过火面积和受害面积,认定火灾级别,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火灾处置结束后10日内,要将火灾调查报告报县森防办。

陵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